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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长、主管副校长的指导下负责本专科教育教学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

1. 负责专业建设工作

2.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审核专业培养方案

3. 负责编制学年度校历

4. 负责课程建设和课程评估

5. 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6. 协助组织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7. 负责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

8. 组织教学过程改革和建设的研讨工作

9. 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并协调教学运行过程

10. 负责实验(习)、实践教学管理

11. 负责各类教学实验室、教室、教学基地的建设和协调管理使用

12. 负责各类教学设施、设备、教具和其他教学条件的建设和协调管理使用

13. 负责各类教学经费教学设备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的管理

14. 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15. 负责组织学期、学年教学考核和毕业考核

16. 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学籍、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17. 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定

18. 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

19. 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关工作

20. 负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21.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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