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临床医学院、各教学医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为确保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现开展学生信息核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在籍本专科学生(预科生、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待注册学生不参与本次填报);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1、学生于2月27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学籍卡片”界面中核对个人信息、补录个人家庭信息,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需核准和补录内容见附件2;
3、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采取自愿原则,且年收入低于六万元者不涉及个税扣除,无需采集。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时完成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
联系人:潘援 电话83911973
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02.19
附件1:学生数据信息补录操作说明
附件2:学生信息核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内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