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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首都医科大学同行教师评价课堂教学授课质量的管理办法

20092月制定,2013年修订)


为加强教师间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及时发现与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成长,全面保证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学校制定同行教师评价课堂教学授课质量的管理办法。

同行评教是由学校具有相同学科背景的教师就本学科课程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做出科学、客观评价的一种教学质量评价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评教专家

原则上由学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学科从事教学工作至少5年以上的高年讲师),且连续三年无教学事故的教师担任。

2.被评教师与课程

每学年开设的所有全日制非留学生的本专科课程(含必修课和必选课)的所有任课教师(含研究生助教)。

3.评价标准

同行评教指标以学校制定且正式公布的首都医科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教表(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外语课、临床理论、临床课间实习)(同行教师用)为准。

4.评价方式和次数

同行评教采用随堂听课与网络评价相结合。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接受一次由2位及以上同行教师参与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5. 组织运行与管理

1)同行评教实施校、院、学系(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重心在学院和系(教研室),具体由各级主管教学的负责人负责,教学秘书协助实施。学系(教研室)原则上每学期开学两周之内完成同行评教听课安排工作。

2)学院、系(教研室)负责同行评教工作的具体落实。

3)同行教师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每学期网上同行评教工作。

4)教务处于学期初完成上学期同行评教结果汇总并及时予以公布。

5)校、院两级应根据工作需求定期开展同行评教工作培训。

6.评价结果记载与发布

同行评教结果以百分制记载,教师个人课堂教学质量评教信息将以“教师个人教学评价档案袋”的形式汇总,学系和教研室负责为每位教师配备。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督导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学院和教研室同行评价工作及其档案进行指导检查,并将各学院同行评价情况以合理的方式予以公布。

7.评价结果处理

同行评价结果将与学生评价结果、督导专家评价结果一起,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组成部分。同行评价结果处理和具体奖惩标准以学校制定、颁布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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