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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为更好规范新入职教师教学科研相关工作,努力提高新入职教师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培训项目的教育性质属于毕业后教育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人才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入职教师的岗位履职需求为引领,坚持理论培训与岗位工作实践有机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以岗位培训为重点的职业能力培训,使新入职教师掌握本岗位工作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与基本方法,具备履行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内容

根据岗位需求设计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实现个性化培养,突出教学基本功和科研基本功培训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原则上本科毕业生不少于5年、硕士毕业生不少于2年、博士毕业生不少于1年。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可延期半年。

四、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与自学和岗位工作实践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与指导教师指导下的自学和岗位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用知识与技能以集中培训为主,具有岗位特色的知识与技能以指导教师指导下的自学与岗位工作实践为主要培训形式。

指导教师负责制。在具体培训过程中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负责为其制定培训计划,指导新入职教师进行培训,并督促其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分类指导原则与个性化培训理念。指导教师要按照学校的培训标准及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培训对象的专业背景与学历层次等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既要达到学校规定的一般培训要求,又要体现个性化培训的理念,使培训对象掌握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五、组织管理

新教师的岗位能力培训工作由教务处主管,负责制定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并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实施该项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审核。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是本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落实本单位新入职教师培训的组织与管理,承担具体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质量。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对本项培训进行严格管理,同时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矛盾,及时解决培训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培训顺利进行

六、考核与结业资格审定

(一)考核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学校规定的培训标准(见附件)和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

1.过程考核:主要考核培训过程中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集中培训由教务处负责考核;课程学习由开课单位或指导教师负责考核;岗位职责与岗位基本功培训由指导教师负责考核。

2.结业考核:主要目的是综合考核评价培训的总体效果,结业考核以教学试讲和专业外语考试的形式进行,由学院或相关部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二)结业资格审定

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进入结业审核程序。

1.个人填报培训结业审核表;

2.指导教师做综合评价,学科负责人签署意见;

3.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对每个受训对象的培训计划、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成绩进行初审,教务处进行复审;

4.学校教育教学委员会最终审定其合格资格,并向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考核合格作为晋升职称的参考条件。

七、指导教师选聘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指导与辅导能力。

3.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指导教师选聘程序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在本单位中择优推荐指导教师的人选,经本人同意、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确认后,由主管院长或部(处)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若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更换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培训标准、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和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为新入职教师制定培训学习计划。

2.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理想,帮助其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培养其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工作精神。

3.全面指导新入职教师进行基本理论学习和岗位基本功训练,指导其学习并系统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熟悉本岗位的职责与工作流程。

4.督促新入职教师完成培训计划,并达到学校的标准和本部门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培训要求。培训期满时对所指导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和鉴定,并对其后续发展方向与进一步的培养提出建议。对于尚未达到培训要求的人员提出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方案并付诸实施。

(四)指导教师的考核

对指导教师履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由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指导方案、阶段培训计划落实情况、有关工作记录、成果等,并征询培训对象的评价意见。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附则

(一)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岗位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培训的量化标准和管理职责。

(二)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标准

附件2: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计划表

附件3: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过程考核表

附件4: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结业审核表


附件1


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标准(试行)


一、培训性质

本项培训项目的性质属于毕业后教育。

二、培训对象与期限

培训对象:录用到我校教师岗位的各级各类毕业生,以及既往高校教龄不满3年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和无高校工作经历的引进人才。

培训期限: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5年,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2年,博士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培训的博士后和引进人才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培训目标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教师岗位职责要求,通过以岗位培训为重点的规范化培训,使新入职教师掌握履行本岗位工作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与基本方法,具备履行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具体培训目标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

(二)具有全面的职业素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树立严谨、求实、创新的科学态度,秉持学术良知和学术规范;理解团队的概念和重要性,建立团结一致、互帮互助、协同共进的团队精神。

(三)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新进展及相关学科的知识

(四)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常用的现代教育技术。

(五)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能写出达到岗位任职水平的学术论文。

(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具备初步的双语教学能力。

(七)达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基本条件,能与其岗位任职要求的学位教育相衔接。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教育

参加学校、学院和学系(或所在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师德教育、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活动。在培期间参加此类学习共计不少于20学时,通过学习达到教师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二)专业理论学习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习本学科的有关专著,阅读相关专业文献,选修相关学科的本科课程或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并参加岗前培训规定的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等学习。通过学习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本科专业非本专业的新入职教师要加强本专业理论的系统学习,指导教师要对学习结果进行考核,保障进入本专业的教师能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

(三)专业外语学习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经典外文专著和有关专业文献。鼓励新入职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双语教学的相关培训,培养开展双语教学的基本能力。

(四)专业实践技能培训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参加社会实践或现场实践或临床相关科室实践活动,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实践技能。

(五)教学能力培养

参加本学科1本科课程的全程教学观摩;参加教学方法和技能的相关训练并达到合格要求完成学院和学系(教研室)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通过上述训练达到如下要求:

1.独立完成实验(实习)教案、理论授课教案的设计及讲稿的撰写,并达到合格要求。

2有能力讲授本学科1本科课程部分章节的教学内容。原则上新入职教师在第一年不安排任何授课任务实验课)

(六)科研能力培养

1.指导教师指导下参与科研工作的整体过程培养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培训期间积极参与学科各项学术活动

3.培训期间完成1项局级及以上级别的课题申报过程,或在学校确认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科学研究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

(七)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岗位培训要求的相关课程学习,考核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考核

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

(一)过程考核:在培训实施过程中进行,主要考核培训过程中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由实施培训的单位负责考核。

(二)结业考核:在完成过程考核并达到合格要求以后进行,包括教学试讲、专业外语考试,主要目的是综合考核评价培训的总体效果,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附件2

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计划表

学院/部处(盖章):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工作时间


职称


任职时间


培训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职务












第一学期: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学期: 年 月至 年 月



























第三学期: 年 月至 年 月
















第四学期: 年 月至 年 月

















培训对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科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部处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教学委员会审批意见:








教务处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过程考核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任现职时间


职称


新入职培训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职务


各项考核成绩

类别

序号

培训项目名称

考核成绩

签名

政治思想职业道德

















专业理论

















专业外语













实践技能













学院 / 部处(盖章):


类别

序号

培训项目名称

考核成绩

签名

教学能力

























科研能力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科负责人审核意见:




学科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部处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首都医科大学新教师岗位能力培训结业审核表

学院/部处(盖章):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任现职时间


职称


新入职培训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职务


本人鉴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试讲成绩:



签字:

年 月 日


专业外语成绩:


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科负责人意见:




学科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部处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教学委员会审核意见:






教务处代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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